近視雷射手術是以ArF (氬氟)雷射光(波長為193nm)來做角膜的汽化消除,矯正的近視度數越深所需要汽化的角膜深度也越厚,是近年來最熱門最安全的近視矯正手術。到底什麼樣的條件適合來做近視雷射手術呢? 一般來說大部分近視的病人接可以做近視雷射手術,如以下條件
1. 年滿20歲以上者。
2. 近視度數1500度內,散光500度內,遠視800 度內者。
3. 一年內近視度數穩定者。
4. 病人不適應或不願意配戴眼鏡及隱形眼鏡者。
5. 無自體免疫及結締組織疾病病史者。
6. 無不適合手術之情況(精神狀態正常,身體狀況良好)。
至於那些人不適合做近視雷射手術呢?手術前醫師均會給病人做詳細的眼睛檢查及身心評估,大致上有以下條件者不適合做近視雷射手術:
1. 近視度數仍增加很快者。
2. 明顯虹彩炎。
3. 嚴重眼瞼閉合不全。
4. 嚴重乾眼症。
5. 圓錐角膜。
6. 自體免疫及結締組織疾病病史者。
7. 皰疹性角膜炎病史者。
8. 青光眼之病患。
9. 嚴重糖尿病患者。
10. 僅剩下一隻眼睛有視力的人。